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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11月10日)

时间:2021-11-10   作者编辑:紫金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10日在紫金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紫金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曾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我院被市委评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届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在服务发展中担起检察使命

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办理了周某斌等9人合同诈骗案、云联惠案件等18件合同诈骗、非法集资、洗钱、传销等犯罪案件,起诉33人,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为精准脱贫助力。构建“司法救助+精准扶贫”工作新格局,依法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件,向困难群众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3万元,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现象的发生,巩固脱贫成果。积极履行精准扶贫帮扶责任,先后选派5名干部参加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工作,我院挂点帮扶的蓝塘镇嘉元村顺利完成脱贫目标,33户100名贫困村民实现脱贫奔康。为美丽紫金添彩。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起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66件106人,让破坏环境者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1件,用法治守护紫金的蓝天绿水青山。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检察担当,依法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56人,起诉119人。坚持“不降格、不拔高”,严格证据审查标准,对涉恶犯罪依法追捕3人、追诉20人,依法不捕12人,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注重“破网打伞”,向县扫黑办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15条。坚持“打财断血”,积极与公安、法院等密切配合,共同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强综合治理,注重维稳治乱,针对隐藏在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性风险,先后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共10份,有效推动行业乱象治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紧盯社会治理热点难点,严厉打击“黄赌毒”和电信网络类犯罪,依法起诉黄赌毒等犯罪案件人464件670人、网络类犯罪案件51件122人,净化了社会风气,昭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主动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构筑抗疫法治防线,快捕快诉涉疫犯罪7人,依法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制发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书54份,对环境资源保护、农村环境整治、饮用水安全、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提出检察治理意见。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检察贡献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保障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42件63人、起诉48件104人,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认真抓好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见的落实,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举办多次“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县工商联相关负责人、部分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听取民营企业家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诉求,共同推动紫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用心用情关爱未成年人。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面构建“依法惩戒+综合保护+教育预防”专业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模式。注重依法惩戒。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认真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批准逮捕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50件71人、起诉64件92人。注重综合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人、相对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同步加强跟踪帮教,让“问题少年”回归正道。对于被侵害未成年人,联合县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建立“一站式”救助机制,防止受到二次伤害。注重教育预防。由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组建法治宣讲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提升在校未成年年人懂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与关工委、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共同构筑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防火墙”。

将心比心办好群众烦心事。定分止争是司法工作的职能,预防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更是检察机关的使命。坚持源头预防,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执法办案风险预警、评估、处置机制,着力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落实信访积案由院领导包案制度,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来信、电话、网络等途径反映诉求,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203件,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让群众及时知道“信收到、谁在办、办得怎么样”。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和群众代表等参与,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组织公开听证10场次,合力化解矛盾,解开当事人心结,矛盾化解率大幅提高。

三、坚持深耕主责主业,在履行法律监督中彰显检察价值

在做优刑事检察中彰显客观公正。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共批准逮捕1351件1925人,提起公诉1642件2399人。依法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5件16人,监督撤案31件33人,追捕78人,追诉107人,提出纠正违法20次,以监督促规范。坚持以“案-件比”作为衡量办案质效的“GDP”,依法减少退查和延期,有效减少人民群众诉累。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释放最大司法善意,不批准逮捕285人,不起诉119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89人,让当事人感受到“法治温度”。

在做强民行检察中强化精准监督。加强对审判机关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以促进公正审判为目标,重点对审判机关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以及审判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共办理31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依法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向有关单位和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认真做好执行监督对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处理13件,并做好息诉说理工作、促成和解。

在做好公益诉讼中守护幸福生活。认真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发挥“公共利益守护人”作用。以开展公益诉讼“四个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森林资源领域公益诉讼”.“保护舌尖上的安全”.“红色革命资源保护”)为抓手,积极与水务、环保、食药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66份,采纳率为100%,让公益得到及时保护,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了最佳社会效果。充分发挥庭审法治教育作用,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检察机关全部诉求均得到法院支持,取得了“起诉一件,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坚持创新发展,在推进深化改革中增强检察质效

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和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时高效完成人员转隶、案件线索清理和移交等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完善与纪委监委工作衔接协调机制,增强提前介入质效,共受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44件83人,决定逮捕37件62人,提起公诉34件67人,持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落实员额制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检察官主体地位凸显,人力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以办案组织科学化为目标,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将原有12个内设机构精简成5个,设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全面形成。以规范检察权运行为主线,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实行随机分案和流程监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完善检察官办案业绩考评办法和考评指标,以考评为抓手,推动司法责任落实,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统筹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行刑事检察“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同一承办人或办案组负责同一刑事案件批捕起诉的全过程,办案效率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2019年全面推行该制度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31人,适用率80.9%,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五、坚持强基固本,在打造过硬队伍中提升检察素质

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理论武装,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刀刃向内的勇气有序推进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

内外兼修强素能。把专业化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围绕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分层次、分批次选派干警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学习900多人次,实现全覆盖。注重实战导向,组织庭审观摩,邀请年轻干警列席检委会。加大人才培养、使用力度,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重视支持下,择优选升了2名四级高级检察官,同时,通过笔试、面试、考核(考察),并报省检察院批准,3名后备干部(业务骨干)确定为入额检察官,有1名提任为中层正职干部。

强化管理抓作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树牢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坚持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狠抓作风建设。强化对检察权的监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做到应记尽记,为检察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戴上“紧箍咒”,推动党风检风持续向好。

六、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在公开透明执法中树立检察形象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和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决议。举行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会、检察工作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其他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积极听取意见建议,让接受监督成为检察自觉,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主动加强检察案件信息公开。依托案件管理系统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454条,法律文书1386份,重要案件信息1172条,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推送各类检察信息500多条,多角度讲好检察故事。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采取系统随机分案、自动轮案方式分配案件,有效防范关系案、人情案。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检察官办案情况等工作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评查不批捕、不起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等案件517件,推动整改司法不规范等问题,确保执法办案“有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检察机关加速职能调整,努力实现转型发展的五年。我们深深体会到,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必须坚持司法为民,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惩罚犯罪、伸张正义,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坚持从严治检,强化自身能力建设,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和全院检察干警向一直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发展的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过去五年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队伍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二是服务大局工作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诉讼监督工作需加大力度;四是办案力量不足,高素质人才相对缺乏;五是检察宣传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这些问题既是工作短板,也是今后工作的发力点,我们将认真检视,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我院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此次人大会各项决议,全面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我县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学深悟透用好”上见成效。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日常。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与各项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好党的领导最大优势,转化为促进检察工作不断发展进步的最大动力。

二是主动融入大局,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继续扎实做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保障人民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药箱子”的安全,努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统筹检察职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找准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努力实现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全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助力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推动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正风肃纪,增强干警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免疫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起点,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紫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奋力拼搏,为紫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检察新贡献!

我的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附件:

《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反贪职能转隶为契机,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为破解检察机关长期“重刑轻民”问题,提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目标。

2.国家司法救助: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规定,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助措施。

3.捕诉一体:指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受理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完成案件审查逮捕、起诉和出庭公诉,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的一种办案制度。“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改变了过去刑事案件逮捕、起诉环节由不同部门不同检察官办理的模式,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有效提高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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