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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2月28日)

时间:2022-02-28   作者编辑:紫金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28日在紫金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紫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助力我县经济社会又稳又好发展的同时实现检察工作“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强化大局观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续写新篇章

    ——着力服务我县经济发展。制定完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依法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刑事犯罪案件2件5人、起诉3件17人。常态化抓好扫黑除恶工作,共批准逮捕涉黑犯罪案件2件2人、涉恶犯罪案件2件3人,起诉涉黑犯罪案件1件1人、涉恶犯罪案件1件2人。坚持履职防疫两手抓,批准逮捕涉疫情案件1件1人、起诉1件1人;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先后组织检察干警参与社区疫情防控排查志愿服务活动近100人次,积极助力我县防疫大局。

——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0件25人、起诉28件58人。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与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旅体局等单位沟通联系,就加强我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召开联席会议,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全年共依法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件1人、起诉4件4 人。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飓风2021”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92件300人(同比分别下降9.43%和下降14.53%),提起公诉315件492人(同比分别上升16.24%和上升4.24%)。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共批捕32件32人、起诉35件37人。坚决打击“黄赌毒”、“两抢一盗”、诈骗、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犯罪,共批58件90人、起诉99件191人。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办结县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件12人,起诉8件12人。狠抓涉法涉诉信访稳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全国全省“两会”期间以及建党一百周年等敏感节点的维稳工作,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件,全力化解重复信访案件3件。

二、践行为民宗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取得新突破

——参与社会治理有力度。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治理工作,组织检察干警深入村(社区)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反诈骗宣传工作。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针对交通乱象、小额信贷乱象、非法采砂等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积极为镇村“两委”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为依法选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回应群众关切有温度。按程序做好上级转办信访案件登记办理和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3件,接访群众121人,接听咨询电话256次。办理控告申诉信访案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答复“两个100%”。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创新制定便民利民措施12项,为群众办实事44件。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模式,用心用情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首次与省、市检察院对困难群众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在全市首次开展司法救助案件集中办理和救助金集中发放,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14人,向刑事案件被害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43.4万元,加强对司法救助对象家庭的跟踪回访,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深度。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面构建“依法惩戒+综合保护+教育预防”专业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模式。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件31人,批准逮捕16件18人;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2件24人,批准逮捕14件16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24人,提起公诉14件21人,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20人,依法提起公诉13件14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案件3件6人并做好回访帮教,相对不起诉1件1人。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提升在校未成年学生懂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与关工委、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共同构筑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防火墙”。

三、聚焦主责主业,法律监督工作开创新格局

——刑事检察精益求精。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撤案1件,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0件,向侦查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1份、《检察建议书》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追捕犯罪嫌疑人4人,追诉漏罪3人,追诉漏犯3人。有效控制“案-件比”,依法减少退查和延期,有效减少人民群众诉累,全年刑事检察“案-件比”1:1.2。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251件428人,适用人数占审结人数的78.18%。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共办理该类刑事案件15件。狠抓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无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88人、不诉52人,全年审前羁押率69.25%。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开展监管场所监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财产刑监督、“减、假、暂”专项排查整治等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监督意见书》共36份、《检察建议书》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民事行政检察稳中有进。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40件(同比2020年3件,增加37件)。其中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1件、民事案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4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

——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以开展公益诉讼“四个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森林资源领域公益诉讼、保护舌尖上的安全、红色革命资源保护)为抓手,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条,经审查决定立案21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15件、红色资源类公益诉讼4件、食品药品类公益诉讼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6份,相关单位均已回复整改。

四、坚持党建引领,检察队伍建设展现新面貌

——政治引领立根铸魂。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抓好“三会一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接受党史洗礼,赓续红色血脉,筑牢检察队伍政治忠诚根基。

——强化素能固本培优。坚持强基导向,深入落实人才强检措施,加大人才招录和培养使用力度,全年共新招录公务员3名,新任命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队伍增添新的力量。积极开展“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着力解决发展短板弱项,持续加强检察队伍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实施青年检察官“双导师”培养成长计划突出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培养,全年有2个集体、11名个人荣获上级表彰。

——从严治检常抓不懈。坚持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座谈会,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建立全员《廉政档案》,全年没有发生干警违纪违法事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院共记录报告39件。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高质量完成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适用第一种形态17人,检察队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队伍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

五、主动接受监督,阳光司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县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向县人大会议全面报告检察工作2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降低审前羁押率”专项工作1次。常态化走访联络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工作座谈、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14场次。

——深化检务公开。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依法公开刑事案件程序性案件信息613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37件,公开各类法律文书211份。以检察案件公开听证会为抓手,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案件当事人家属参与检察案件公开听证活动11次39人,促进检察司法公平公正公开,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各类原创宣传稿件近50篇,被市、县采用12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是检察机关加速职能调整,努力实现转型发展的一年。我们深深体会到,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努力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和全院检察干警向一直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发展的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服务大局工作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四是办案力量不足和高素质人才相对缺乏。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深化之年,也是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和“求极致”的精神、态度,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谱写新时代紫金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夯实党建根基,以更高站位引领检察工作全面开展。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意识形态防线,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更高站位引领检察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以更实举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聚焦我县加快“两地”“三区”建设目标,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坚持能动检察履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突出打击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等破坏项目落地、严重影响发展环境的重点犯罪,加大对侵权假冒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力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又稳又好发展。

三是坚守为民初心,以更优履职增进百姓福祉。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严格依法办理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案件,加强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权益保护,用心用情办好“小案”,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四是深化检察自觉,以更强担当助推法治紫金建设。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不断提升能力素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抓实“质量建设年”,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切实通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溯源检察建议等检察实践把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落实在司法办案中,把党中央的要求落实落细落具体,以更强担当助推法治紫金建设。

五是落实严管厚爱,以更高标准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强化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作为底线,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主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高警惕,自我约束,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始终坚持从严从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重点解决理想信念、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纪律等问题,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同时突出以人为本,对广大干警政治上真正关心、工作上真诚支持、生活上真情关爱,以实际举措为干警加油鼓劲,做到严管厚爱。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力抓好中央督导组督导意见的持续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建章立制,着力形成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常态化教育整顿的工作机制,努力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紫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坚持能动检察履职,主动作为、奋力拼搏,为紫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检察新贡献!

我的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附件:

《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国家司法救助: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规定,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助措施。

2.“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件”数越高,表明“案”衍生的“件”越多,一个案子经历的诉讼环节就越多,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就越低,办案的社会效果就越差。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少捕慎诉慎押”:指的是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适应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变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这表明“少捕慎诉慎押”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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