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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浙江嵊州:数字赋能 拧紧燃料安全阀

时间:2022-07-17   作者编辑:zjrmjcy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来源: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多亏检察院的监督,排除了学校食堂燃料的安全隐患,现在学校已经向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甲醇燃料了。”近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对某学校回访时,相关负责人说起了近期学校食堂的变化。

2020年3月,屠某与朱某签订合同,约定以每年20万元的价格承包朱某的公司、场地和客户,从事甲醇燃料的销售经营。但其实该公司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早在同年2月就已过期,原本商定由朱某帮助更换新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因种种原因,该经营许可证一直未审批下来。屠某在明知经营许可证已过期且未重新获批的情况下,仍继续非法销售甲醇燃料,其中销售对象还涉及全市20余家中小学食堂,后被应急管理部门查获。屠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因疫情等原因暂被取保候审。

该案移送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多次对屠某进行讯问,但屠某对犯罪事实却含糊其辞。检察官对证据重新梳理审查,在比对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时,发现许可范围中,不带储存设施经营许可证中有“经营场所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票据经营”等字样,持有该种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是没有储存危化品资质的,只能将危化品从上游化工企业进货后,直接由危化品专用车辆运送至其销售方,中途不能私自卸货存放。

既然该类企业不能私自储存分销危化品,那么企业向上游进货收到的进项发票,与其向销售方开具的销项发票的数量应保持一致。而屠某公司开具的甲醇燃料销项发票数量明显多于进项发票,说明屠某在向上游公司进货后,可能先私自储存起来,再分销给客户。那么,屠某不仅涉嫌无证经营,还涉嫌非法存储甲醇燃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随后据此建立了危化品数字监督模型,即先从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数据中筛选出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危化品企业,再从企业进销项发票数据中分析是否存在非法储存、分装行为。经过数字监督模型碰撞分析后,一家甲公司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该公司在今年3月新增了销售甲醇业务,但销项发票数量明显比进项发票多,巧的是销项发票上的单位竟然与屠某案件中的销售对象高度一致。

检察官当即与甲醇供应方乙公司联系,得知近期该公司将运送一批甲醇给甲公司,检察院随即联合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局开展统一行动,发现该批甲醇运送地是屠某承包的厂区,并在现场查获了其非法储存、加工甲醇的违法行为。经鉴定,扣押的甲醇为危化品。原来,屠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取保候审后,找到有经营许可证的甲公司,以“挂靠”的形式将非法行为变“合法”,但最终还是没逃过数字监督的“火眼金睛”。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共同参与经营及甲醇加工、运输的其他4名人员进行追诉,日前,屠某等5人被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今年以来,绍兴市检察机关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贯彻“三查融合”工作理念,依托数字检察,建立监督模型,以个案办理促进类案治理。目前,该危化品监督模型已在绍兴推广运用,其中越城区检察院运用该模型摸排到辖区内5家化工企业存在非法储存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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