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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践行“四长”机制 共护紫金绿水青山

时间:2022-12-05   作者编辑: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推行“河长+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四长”机制在服务保障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11月30日下午,县政府副县长、县河长办主任郑裕庭和县检察院检察长曾栋、县法院院长张龙平等领导深入我县敬梓镇田头村、水墩镇秋溪村开展巡河巡林工作,县水务局、县林业局、敬梓镇、水墩镇有关领导同志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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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敬梓镇田头村,郑裕庭副县长一行实地查看了该村河道管理、河岸生态及水环境治理情况,重点巡查该流域内是否存在违法排污、乱倒垃圾、黑臭水体等突出问题。在水墩镇秋溪村,郑裕庭副县长一行步行进入山林,沿路查看林区生态,详细了解森林覆盖率、森林火灾防控、造林管护等工作情况。在调查走访中,我院曾栋检察长表示,建立“河长+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是我院深入参与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将立足“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工作定位,准确把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结合点,充分发挥河长、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各自职能优势,依法打击涉河涉林违法犯罪,协助总河长、河长、林长破解河湖林治理难题,在不断实践中探索“河长+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依法治河治林新模式,加强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积极参与美丽生态宜居环境建设,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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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我院始终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足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擦亮生态底色。今后,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全面加大全县河湖林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扎实推动“河长+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机制落实落地、见到实效,真正让“检察蓝”助力守护“生态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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